“十三五”东营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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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健全养老体系,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鲁政发〔2017〕21号)、《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东政发〔20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成就。“十二五”期间,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取得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发展老龄事业、促进养老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修订《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增加了优待项目,扩大了优待范围,提高了优待标准。在全省率先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展了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实现扩面提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有效落实,养老保障和老年福利水平持续改善。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养老服务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大力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老年维权更加扎实有力。探索建设老年科研实验基地,壮大老年志愿者和老年义工队伍,老有所为工作成效显著。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老年文体设施更加完善,老年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改善。加大敬老文化宣传,形成了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十三五”时期的形势。“十三五”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谱写中国梦东营篇章的重要五年,也是全市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的重要战略窗口期。
形势严峻。“十三五”时期,我市老年人口将快速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46.6万,占全市人口总数23.24%,高龄、失能、空巢老年人比例大幅增加,农村养老问题突出,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日趋多元化,全社会用于养老、医疗、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将持续大幅增长,养老保障压力不断加大。
短板明显。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老龄事业社会参与度不高。涉老政策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亟待强化。现代养老服务业和产业发展滞后,智能化养老发展不足,医养融合度有待提高。农村养老问题欠账较多,问题突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层老龄工作力量不足,推进老龄工作的合力需要增强。
条件有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为老年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把健康养老作为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升级十大产业之一,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不断优化,为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了重大机遇。我市将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放在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的重要位置,坚持政府引领、社会主办、市场运作,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加快转型升级,形成具有东营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工作重点,补齐发展短板,完善政策制度,大力提升老龄事业改革发展水平,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显著提升,确保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保障机制健全。养老保障政策更加完善,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权益维护强化。老年法规政策有效落实,老年人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形成。
——医养融合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老年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得到加强,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水平明显提升,“健康老龄化”全面实现。
——文体生活丰富。公共文化、教育、体育的为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老年人文体活动更加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社会参与提升。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得到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更加明显。
——环境和谐宜居。老年人“住、行、医、养”环境进一步优化,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得到倡树,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得到满足,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专栏1 “十三五”期间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类别指标目标值社会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 9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5 %养老服务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2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公办养老机构改制率80%以上社会力量独立运营日间照料设施80%以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覆盖老年人口达到3%健康支持老年人健康素养提升至10%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5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精神文化生活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达到5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20%以上社会参与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2%城乡社区基层老工委或老年协会覆盖率100%投入保障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50%以上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每位老年人10元标准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持续推进“银龄安康工程”,探索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扩大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老年人受益。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创新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更加便捷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2.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向困难老年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鼓励发展老年人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继续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丰富照顾服务项目内容,创新和优化照顾服务提供方式。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建成针对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确保人人能够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老年人“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及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有关政策要求,确保2017年年底前我市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老年人全部脱贫。继续实施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度扩大救助范围和提高救助标准。
4.发展养老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公益慈善组织。鼓励面向老年人开展募捐捐赠、志愿服务、慈善信托、安全知识教育、急救技能培训、突发事故防范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鼓励社区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引导年轻人和低龄老人为高龄、失能、特困老年人提供助老助困志愿服务。依法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和公益慈善活动的扶持和监管,依法及时查处以公益慈善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加强民政部门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对接和工作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
5.提高优待老年人水平。在全面落实现有优待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修订《东营市优待老